大S突然去世,岛内律师分析遗产和儿女归属汪小菲占据优势!
台湾地区艺人大S(原名徐熙媛)春节期间和家人一起去日本旅游,2月3日,传出消息经证实已经因流感并发肺炎去世,年仅48岁。消息一出,引发两岸舆论关注。据台媒报道,有台湾地区律师分析,按照台湾地区现行法律,不管是大S留下的遗产,还是两个孩子的监护权,她的前夫汪小菲
台湾地区艺人大S(原名徐熙媛)春节期间和家人一起去日本旅游,2月3日,传出消息经证实已经因流感并发肺炎去世,年仅48岁。消息一出,引发两岸舆论关注。据台媒报道,有台湾地区律师分析,按照台湾地区现行法律,不管是大S留下的遗产,还是两个孩子的监护权,她的前夫汪小菲
一个用户名为“胡有路律师”的账号在短视频平台公开发表视频建议汪小菲回到北京,而他之所以如此表达,也和汪小菲最近的状态以及舆论有关。
汪小菲借朋友之口发声,阐述立场,表示会全力争取孩子抚养权,且不需要徐家和具家提供抚养费,自己全额承担,引来网络一片赞赏之声。就在广大网友以为汪小菲终于支棱起来,事态开始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时,有台湾律师站出来,直接隔空喊话汪小菲,态度及主张相当强势、不友好。
录屏中,张兰点开汪小菲发来的一条语音,语音中,汪小菲崩溃暴怒,表示:“我招谁惹谁了……我什么都不说,你们为什么老是这样?”张兰听完回复:“我什么时候说了?”
汪小菲的律师提醒他赶紧回北京,因为在台湾对他不利事实的,十分危险,大S去世以后话题不断上了热搜,而且最新消息竟然是这个好大儿骂自己的母亲,话语很难听,张兰也很无辜啊,这种做法让自己处于劣势状态,张兰肯定是希望儿子好,但是汪小菲不领情。
有很多负面影响,比如说他有抑郁症、躁郁症、有轻生念头等等。
大S离世离世至今,不到一周时间里,S家上下竟无一人对其离世进行深刻的反思或承担起应有的责任,更无人因对她照顾不周而心生丝毫愧疚。
大S于2月3日在日本旅游期间因流感并发肺炎离世,这一消息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。汪小菲的生活和事业受到诸多影响,其律师胡先生提醒他尽快返回北京。台湾地区媒体对汪小菲的报道连篇累牍,具俊晔方面也不断发布声明,这些内容在舆论层面给汪小菲带来了极大压力。律师深知舆论导
艺人大S(徐熙媛)病逝,丈夫具俊晔6日表示,他会把所有的权利(遗产等)都让给徐妈妈,此举赢得网友纷纷点赞。但岛内知名律师叶庆元则提醒,如果具俊晔选择“抛弃继承”,想要把所得的大S遗产全部让给徐妈妈,这在法律上有难度,因为大S前夫汪小菲可以取得管理权利。
尽快抽身,大S的死让你伤心可以理解,但不能一直陷于悲伤情绪,最重要的是身边的亲人,比如妈妈,还有现任妻子马筱梅。
女星大S(徐熙媛)因染上流感并发肺炎2日病逝,享年48岁,时隔4天老公具俊晔打破沉默在IG发声,承诺将遗产权利给S妈,并表示不让任何恶人接触家人,不过,苏家宏律师指出,具俊晔绝对不能用「抛弃继承」的方式,把权利给S妈,遗产会被汪小菲全部拿走,可以继承取得遗产后
这句话直接否定了网络上说大S还爱汪小菲的“地摊文学”,也不符合逻辑,大S经纪人在6日深夜发声明逐一5大辟谣,包括具俊晔给大S买了4600万保险、小S跳舞庆祝大S即将去世、骨灰放家里是逼汪小菲还房贷、汪小菲包机送大S回家、大S妈妈觉得汪小菲才是真爱等,都是假消息
——具俊晔开头表达了一下悲伤,接着重点放在有人诋毁他的家族,最后强调放弃继承大S遗产,同时放话:“不会让任何恶人接触孩子们,会采用法律措施保护他们,直到孩子长大成人”。
——具俊晔开头表达了一下悲伤,接着重点放在有人诋毁他的家族,最后强调放弃继承大S遗产,同时放话:“不会让任何恶人接触孩子们,会采用法律措施保护他们,直到孩子长大成人”。
2025年2月3日,知名艺人徐熙媛(大S)在日本因流感并发肺炎不幸离世,年仅48岁。她的骤然离去,令公众深感悲痛,其遗产分配问题也随之成为舆论焦点。多位专业律师从不同维度对这一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。
从法律层面来看,在台湾地区,遗产分配有着明确的规定。首先遵循的是遗嘱优先原则,若大S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,则会按照遗嘱内容来执行遗产分配。不过,即便有遗嘱,也需保留“特留分”,以保障法定继承人可主张的最低比例遗产。若没有遗嘱,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进行。配偶
艺人大S徐熙媛春节赴日旅游,2日因流感并发肺炎过世,电商网红“486先生”事后在社群发文“愿大S务必投胎到中国,永远都当中国人,妹妹也是”,一席话遭轰没口德,事后虽道歉但仍难止批评,486的嚣张还在于假惺惺道歉,并不删除原文。
“不要抄我的文章,否则我会告到党中央!!!”…………大家好,我乃热爱生活的小咖。专注原创,仅书正能量。希望我略显浅陋的文字您能喜欢。…………
随着2月3日大S的不幸逝世,人们关注的焦点开始转向她的遗产分配问题。作为一位公众人物,大S的遗产分配无疑将牵动许多人的心。那么,在法律上,大S的遗产将如何分配?我们请来了一位专业律师,为大家解读大S遗产分配的相关法律问题。